河北法制报讯 (曹嘉怡)“感谢莲池区法院,为我追回了这笔钱。你们还给我送家里来了,实在是太感谢了!”11月25日,年近八旬的白奶奶激动地握住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手,连连致谢。
原来,白奶奶是一起非法吸收公共存款案件的受害人之一。刘某以高额利率为诱饵,向16名受害人非法集资21万元。莲池区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处刘某有期徒刑6年6个月,责令退赔受害人损失。
案件移送执行后,莲池区法院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全方位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刘某名下银行账户有少量存款,办案法官立即进行扣划。
由于该案受害人大多年岁已高,普遍年龄70多岁,他们有的已经搬迁,有的联系方式已经变更。因此,划扣存款后,如何找到被害人并进行退赔成了一个新的难题。干警坚持退还案款“一个都不能少”的目标,通过认真翻阅档案卷宗,到受害人的原单位及原家庭住址周边进行走访,最终将16名被害人全部找到。
白奶奶因刚做完骨科手术出院,行动困难,不能到法院认领退赔案款。执行干警主动上门,来到老人家中为其办理退款手续,将退赔款交到了白奶奶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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