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晓玉
小雪那天,天很冷,曲周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暴俊雨刚刚走进办公室,手机就收到一条信息。他搓了两下手,点开了短信。“我们社团要组织一次对山区儿童的助学捐赠活动,我买了一些学习用品,准备捐出去,尽自己的一分力帮助他们……”发信息的叫小勇(化名),是暴俊雨办理过的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当事人。这条信息一下子把他的记忆拉回了案件办理的那段时间。
小勇是邯郸市某中学学生,参加高考后,今年7月中旬,通过同学小天(化名)介绍,向QQ昵称为“原来”的人以每天40元的价格出租微信号,并发展了5个下线。“原来”利用被出租的微信号发布刷单、兼职等虚假信息进行诈骗,仅7月14日、19日两天,就有2人被诈骗人民币141365.72元。小勇的行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曲周县检察院办案人员在了解案件事实后,8月26日,依法对小勇进行了讯问。其间,小勇怯生生地问了句:“我知道错了,我还能上学吗?”这句话深深地触动了办案人员。此时,小勇已经拿到了某高校的录取通知书,是一名准大学生,如果被起诉,他将没有办法继续读书,这对他来说无疑是致命的打击。
在办理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时,对于有悔过表现的未成年人,该院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司法政策,他们成立了2人调查组,到小勇家、村委会还有学校了解情况。小勇家住白寨镇某村,是一个四口之家,爸爸和哥哥在外打工,小勇的妈妈说小勇是一个乖孩子,放学回家后总会帮着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邻居们也都反映小勇为人和善,待人热情。小勇的班主任说小勇成绩不算拔尖,但性格很好,为人谦逊,和老师同学的关系都不错。
综合考虑小勇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且有悔罪表现,社会调查其具备监督考察、监护教育条件,符合附条件不起诉的法律规定。经过检察官联席会讨论,该院拟对小勇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9月8日,该院组织召开不公开听证会,会上,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院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9月10日,该院依法举行附条件不起诉宣告教育仪式,侦查人员、法律援助律师、村委会代表、涉案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到场参加。小勇考察期间6个月,办案检察官通过其学校所在地石家庄鹿泉区检察院委托专业社工组织进行异地协作考察帮教,并签订了四方监督考察协议,与会人员依次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了法治教育。
从案件受理到举行附条件不起诉宣告教育仪式,只用了16天,就是为了让小勇在9月的开学季能够顺利走进大学校园。事情过去2个月了,这个曾经的失足少年,已经是一名风华正茂的大学生,还加入了爱心社团,用自己的力量去帮助更多的人。读完信息后,暴俊雨抬头望向窗外,一束阳光正好洒在了窗台上,天没有那么冷了,心里暖暖的。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