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依托人民陪审员社会阅历丰富、熟知社情民意、了解乡规村约优势,充分保障人民陪审员有序参与司法活动,全面发挥人民陪审员作为“编外法官”在审判实践中的“五员”作用。
该院鼓励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当好“裁判员”;参与案件调解,当好“调解员”;参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处理,当好“协理员”;参与涉诉信访申诉案件处理,当好“消访员”;参与司法民主监督,当好“监督员”。
孟庆九 费英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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