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法制报记者 李永志
在迁安市司法局杨店子司法所所长董大永的办公桌上,摆放着一块工作牌,上面写着“两想、三清、四务必”,即:多想想自己肩负的职责、多想想辖区百姓的需求;矛盾纠纷理得清、矫正对象管得清、普法教育做得清;务必做好基层司法领跑员、务必做好人民群众调解员、务必做好社区矫正教导员、务必做好辖区普法宣传员。这是他多年来一直努力奋斗的目标。不久前,董大永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
把“小事”刻在内心
“董所长,真是太感谢你了,是你让我儿子和儿媳妇和好了,家和万事兴啊!”11月10日上午,王老汉专程赶到杨店子司法所感谢董大永。“不用客气,他们小两口好好过日子我也跟着高兴!”听到王老汉说儿子小两口和好的消息,董大永脸上露出欣慰的笑容。
10月16日一大早,还在睡梦中的董大永被一阵电话铃声吵醒:“董所长,我们村王老汉的儿子和儿媳妇打起来了,非要闹离婚,我们劝不住了,你赶紧来一趟吧!”辖区一村民调主任在电话里急切地说道。董大永立马起身驱车赶往该村,赶到村委会的时候,看见小两口仍在争吵,他赶紧上前,好说歹说总算把情绪激动的俩人分开了,又跟王老汉了解了二人就是因为言语不和吵了起来,没有什么实际问题。于是,他坐在王某身边张口问道:“老婆孩子都不要了?真想离?”王某低着头不吭声。董大永继续说:“这么多年的感情你舍得?咱们是大老爷们,过日子让着点媳妇不丢人!”见王某没有反驳,董大永大概摸清了他的心理,转身去劝王某的妻子:“两口子在一起哪有不磕磕碰碰的,有事好商量,真离了婚你不后悔?孩子咋办?”王某妻子抹着眼泪不说话。董大永心里有了谱,清了清嗓子给二人做起了思想工作,从双方的感情基础到孩子的抚养问题,再到民法典中关于离婚的法律知识……在董大永和乡亲的劝说下,双方逐渐冷静下来。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部门最基层的力量,也是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在矛盾调解过程中很多都是家长里短的“小事”,但每件事都与人民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如何打造“和谐家园”品牌调解室?如何做好人民群众的调解员?如何得到辖区百姓的认可?这些年,董大永早已把这些事刻在心头,在调解纠纷过程中“以心换心、将心比心”,尽力使双方当事人“横眉冷对来,喜笑颜开回”。多年来,经他调解的各类疑难矛盾纠纷200多起,调解成功率达98%。
用关爱唤回本心
杨店子司法所现有20名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对象情况比较复杂,董大永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进行精细化管理,针对不同管理对象,分析研究,制定精准化矫正方案。他说:“在关键时刻拉一把,或许就能避免他们重新走上犯罪的道路。”
2018年,王某某、杨某某合谋将长期存放在某公司炼铁作业部的2个混合机简体盗走变卖。同年3月5日18时许,二人在实施盗窃时被民警抓获。因王某某有严重疾病,最终被判处暂予监外执行十一年。因他行动不便,董大永每月定时到他家家访,将每月的集中学习地点换成他的家里,和他谈心谈话,全面掌握王某某的生活、思想、家庭、病情诊治和身体康复情况,同时强调社区矫正的各项管理制度,确保他绷紧遵纪守法的心弦。
董大永多年来一直坚持对辖区内矫正、帮教人员进行全覆盖走访,确保他们不惹事、不生乱、不脱管。他到社区矫正对象家中,与他们的家属座谈,全面了解他们在生活中的困难及改造情况,要求社区矫正对象自觉学习法律法规;定期到司法所汇报思想动态和行动去向;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等,教育引导他们遵纪守法,重新回归社会。
将法律植入民心
“化解矛盾、监管矫正对象是出现问题后的工作措施,只有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各类问题。这就要求我们普法要创新形式,想办法吸引群众,将‘法’植入群众心间。”董大永认真研究新形势下普法宣传工作,不断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广泛组织法治宣传活动,逐步提高法治宣传覆盖面,提升法治宣传群众知晓率。
针对不同普法对象需求,他积极组织国家安全日、世界环境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带领普法志愿服务队送法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通过普法讲座、现场解答群众咨询、法治专场文艺巡演等形式,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策划并录制“司法所长讲民法典”“司法英模”系列活动,在电视台进行展播;制作《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社会热点问题解答》《道路交通知识教育手册》等读物,在节假日、农村集市向广大群众发放宣传;结合新媒体视频短小、风趣、幽默和更容易被年轻群体接受的特点,组织律师开展新媒体普法,将普法宣传工作生动化、生活化,吸引更多群众关注普法工作。
从事司法行政工作5年来,董大永历经一次次困难考验,与司法行政工作一同成长。他在工作中诠释了政法干警的责任担当,凭着强烈的责任心以及对司法行政工作的辛勤付出和无私奉献,架起了服务群众的“连心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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