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董焱)12月7日8时,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开展定点清除集中执行统一行动,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李勇带队奔赴执行现场开展工作。
本次纳入定点清除统一行动案件的是一起申请执行标的2000多万元的合同纠纷案件,石家庄中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通过网络查询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财产。经周密研判,线下财产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位于石家庄市某社区12套底商房产,总面积1700多平方米。为保障案件的顺利执行,石家庄中院干警第一时间奔赴执行现场,核实产权、调查腾退、张贴公告,切实维护胜诉人的合法权益。
据悉,为深入贯彻省法院关于“集中执行百日攻坚”工作要求,巩固和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关注度高、反映强烈的问题,石家庄中院创新方式方法,深入推进集中执行,采取“集中式管理,分布式实施”形式,将长期未结案件、涉民生案件等纳入集中执行范围,进行定点清除,组织全市两级法院开展定点清除集中执行统一行动。
此次集中执行统一行动,全市法院共出动警车81辆,干警335人,奔赴73个执行现场,达成和解协议20件,当场执行完毕9件,执行到位总金额393.9万元,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机关代表、媒体记者等16人监督见证执行,收到锦旗8面、感谢信2封,进一步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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