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公告
郭宏保:
本院受理原告唐山万兴建材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205民初12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唐山市开平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月10日上午10时至2022年1月11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拍卖位于科尔沁右翼前旗德隆商业广场5层1-2-501至1-2-519共计19套不动产,建筑面积:6038.74平方米。起拍价:14350000元,保证金:1400000元,增价幅度:50000元及其倍数。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以及优先购买权人等利害关系人,请于拍卖结束前与本院联系,逾期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人张法官,电话0311-85050812,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胡金平名下位于邢台市新华北路天一城南区1号楼6层2单元604号房屋(证号:邢房权证桥东字第229945号)抵押权人、承租人以及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
关于申请执行人姜现伟与被执行人胡金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拟对姜现伟与被执行人胡金平名下位于邢台市新华北路天一城南区1号楼6层2单元604号房屋(证号:邢房权证桥东字第229945号)价值进行评估,现向你们公告送达选择评估机构通知、勘验现场通知及领取评估报告的时间,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之日起第5日(遇法定假日顺延)上午10时到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技术室(地址:石家庄市建华北大街138号百川大厦东座电话:0311-85051562)选取评估机构;于公告期满次日起第15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午15时到标的物所在地对拟评估标的物进行现场勘验;请于公告期满次日起第30日(遇法定假日顺延)上午10时到本院908室领取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异议期为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提交。未到场及逾期未提异议,将被视为放弃相关权利。法官宋卓航,电话0311-85032953;法官王建勇,电话0311-85051562。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聂亚彬: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建设北大街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102民初4495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刘站建、秦绘倩: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建设北大街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冀0102民初4497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王晓蕊、贾红波: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建设北大街支行诉被告王晓蕊、贾红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诉讼服务中心负一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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