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公告
石家庄庆迪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王文学、刘建强、张同民、王和平: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石家庄市金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石家庄庆迪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石家庄市金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已向本院申请执行并提出追加王文学、刘建强、张同民、王和平为本案被执行人的申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追加申请书和相关证据材料,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来本院领取相关法律材料。并定于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进行答辩、举证,逾期则视为送达同时放弃答辩、举证权利。同时在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来本院到庭调查,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作出裁决。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刘会丽: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王红松与被执行人刘会丽纠纷一案,案外人邱虎已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申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执行异议申请书和相关证据材料,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来本院领取相关法律材料。并定于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进行答辩、举证,逾期则视为送达同时放弃答辩、举证权利。同时在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来本院到庭调查,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作出裁决。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严俊霞:
本院受理原告武贵林诉严俊霞为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不知去向,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详见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河北省磁县人民法院第十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并裁判。
磁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梁保红、韩反花: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裕东支行诉被告梁消亮、梁保红、韩反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冀0102民初2788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石家庄云生仓储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102民初6029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李明旺:
本院受理原告亢采文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821民初26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城关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承德县人民法院
遗失声明
石健不慎将人民警察证丢失,证号为057588,声明作废。
王志伟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证号为025616,特此声明。
李士启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证号为045162,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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