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4日
第02版:综合新闻

任丘检方:打响校园周边“禁烟战”

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张乔 通讯员 李慧 刘雨琦)日前,任丘市人民检察院未检检察官在走访中看到,在任丘市某中学马路对面的文具店里,老板把香烟售卖货架摆放在收银台显著位置,没有任何标识。学校放学后,身穿校服的孩子们陆续进入文具店,几个男孩在店门口娴熟地抽着烟。为认真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任丘市检察院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烟草专卖局和教育体育局,对辖区内中小学周边违法销售烟草制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针对发现的问题,该院召开公益诉讼听证会,并于12月1日发出检察建议。

为打响校园周边“禁烟战”,此次行动以校园周边超市、文具店为重点检查对象。工作人员对商家是否持有相关营业执照和烟草专卖许可证,是否存在向未成年人售卖卷烟、电子烟,有无在显著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标志等情况逐一核实。检查发现,任丘市区中小学周边均有烟草制品售卖情况,离学校最近的一处文具店距离中学仅有几十米,香烟正在货架待售;有两处零售店未在显著位置张贴禁售警示标志,三处零售店因位于校园周边百米之内被吊销烟草专卖许可证,却仍然顶风作案售卖烟草制品。随后执法单位对违法违规销售行为当场执法,责令立即下架,并向商家宣传了未成年人吸烟的危害和有关法律规定,督促商家自觉守法经营,做到不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

联合检查后,任丘市检察院于11月18日召开了“学校周边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听证会。听证会邀请市烟草专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体育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听证员参加。听证会上,检察官通过多媒体示证形式,介绍了校园周边销售烟草制品的前期调查和取证情况,阐述了相关法律法规中各行政部门应承担的监管职责,明确了净化校园周边环境是相关职能部门的法定职责。与会的相关职能部门表示将高度重视检察机关的建议,积极履行监管职责。

针对部分商贩在校园周边出售香烟侵害未成年人利益情况,任丘检察院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全面摸排学校周边销售烟酒的商户,于12月1日向相关职责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建议纠正相关市场主体的违法行为,责令违法经营者停止烟 草制品零售业务,对违法行为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并加强学校周边零售商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统一规范设置“禁止向未成年销售香烟”的警示标志,同时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的长效机制,对校园周边烟草制品经营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整治违法出售香烟的行为,构建未成年人“零触烟”环境,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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