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1版)多年来,王小妹和陈某一家一直和王某某共同生活,在照顾老人方面付出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他们的大儿子跟王某某改姓王,也给了老人更多的精神慰藉,在遗产分配时应该多分。在调解过程中,我一边宣讲继承的相关法律知识,一边从家庭伦理道德和传统美德层面进行耐心的劝说,希望姐妹之间以亲情为重。父母已不在,姐妹就是血肉至亲,那是几辈子修来的福才能成为一家人,亲情比金钱更重要。
一个多月来,我坚持不懈地做多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同时注重依法劝导、以情感人,把调解、普法两者适时地有机统一,终于促使各方当事人及其家属明白了亲情的重要性,也对依法继承遗产及相关事宜有了正确的认知,最终认可了调解方案。王某某去世后,二女儿王小妹突然患病,加之生活困难,其他四位女儿又提出每人主动拿出5000元,用于王小妹支付医疗费用。姐妹之间重拾了亲情,打开了心结,消除了隔阂。
为彻底打消当事人顾虑,我积极与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沟通协调。12月8日,我陪同五位当事人在邱县公证处办理了王某某遗产继承公证手续。针对王某某留下的老商品房暂时不能办理过户问题,我陪同她们来到法律服务所,在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见证下,除王小妹外其他四位姐妹各自出具了遗产放弃声明。至此,五姐妹的继承权利都得到了法律保障,她们签署了《遗产纠纷调解协议书》。至此,一起矛盾对立的家事纠纷被彻底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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