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通讯员 宋爱莲 记者 陈兆扬)12月5日,沧州市中捷产业园区司机刘某因醉酒驾驶被查,面对交警,刘某不但不反省自己,反而“甩锅”代驾。
当日21时50分,沧州渤海新区交警二大队执勤民警在辖区文汇路与捷港大街交叉口处设卡检查时,发现一辆白色轿车在距离卡点不远处突然停下,形迹十分可疑。执勤民警见状,立即上前检查并进行酒精检测。经过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120mg/100ml,司机涉嫌醉酒驾驶。
经询问,司机自称叫刘某。刘某称,当日中午,他喝了两杯白酒,晚上应约又喝了半杯白酒和四瓶啤酒。本来,他想找个代驾的,可给代驾打了电话代驾却没来,因急于送朋友回家,想着路程也不远,时间又很晚,就抱着侥幸心理,自己开车上了路,结果还是被交警查获了。
经过血液检测,刘某血液中酒精含量129.6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最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对刘某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的处罚。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刘某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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