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述:易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
部主任 卓力杰
整理:河北法制报记者 张志青
通讯员 马秋明
在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工作的这些年,我接触过很多当事人。我一直认为,每一名检察官都应该成为一束光,一束在苦难之中照亮人心灵的光,可以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当事人渡过人生的难关。不久前,在办理一起司法救助案中,检察长廖刚和我秉持着这样的职业理想,立足本职,为一名涉案男孩重燃了大学梦。
9月29日上午,卢某和母亲在村党支部书记的陪同下来到我院,送来一面锦旗。得知卢某马上可以入学报到,我和廖检相视一笑。
“孩子,这一页已经翻过去了,大学里一定好好学习,别有任何心理压力。”我想为这个孩子打打气,让他早点走出案件带来的心理阴影。廖检想得更长远:“虽然你们一家为这件事儿背负了巨大债务,但一定记住,千万不要碰‘校园贷’,今后我们还会尽我们所能帮助你!”句句叮咛,声声嘱咐,让眼前这个大男孩儿潸然泪下。“我一定好好学习,报答父母,报答社会,谢谢你们!”
事情的经过得追溯到6月14日。当天,卢某驾驶电动三轮车发生交通事故,致崔某重伤。崔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卢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经双方协商,卢某赔偿崔某一家医药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共计90余万元。卢某一家靠父亲打零工维持生活,弟弟正在上小学,还患有疾病,需要长期服药和定期复查,爷爷、奶奶年事已高,生活勉强能自理,而当时的卢某刚刚被某大学录取。事故的发生使这个并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他们根本无法负担这巨额赔偿款,只得向亲戚朋友借款数十万元。卢某刚刚点亮的大学梦一夜之间支离破碎……
得知卢某的情况,我和廖检心里都很不是滋味。同为人父,我们十分理解卢某父母的心情,即便自己再苦,也不想让孩子因为巨额债务失去了上大学的机会。同时,我们也理解眼前这个清瘦的男孩儿,寒窗苦读十余年,那个触手可及的大学梦近在咫尺,却仿佛远在天边。
“不行,我们不能让这个孩子上不起学!”作为该案的承办人,廖检当机立断,立即启动司法救助核查程序,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走访。9月15日,在廖检的主持下,我院召开了一场简易听证会。会上,卢某详细陈述了事故经过,卢某母亲表示孩子已经知错,并已经尽力补偿受害人家属,也取得了受害人家属的谅解,希望检察院能救助孩子上大学。村委会成员也证实,卢某平时在村里表现良好,品性善良。3名听证员就案件发表意见,全部同意检察院对卢某进行司法救助。于是,我院作出决定,给予卢某司法救助金1万元。
司法救助金发放后,救助工作并没有画上句号。“虽然已过了开学时间,但我们得帮这个孩子顺利踏入大学校门,不能因为案件毁了他的前程!”廖检目光坚定地说。于是,我们积极与录取卢某的学校取得联系,详细说明了卢某情况,希望学校延缓卢某报到时间。这一做法得到了学校的支持和肯定。得知自己终于能够圆大学梦,卢某激动得说不出话来。
为了实现对卢某的进一步帮扶,我们还积极与县民政局、县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协调配合,希望能够群策群力,为卢某家庭送去更多的关怀和帮助。
检察有温度,司法有态度。我们就是那一束光,那一束照亮心底的光,我们会用心、用情、用力做好救助工作,让司法温情温暖更多因案致贫、因案返贫者的心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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