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秦好欢
“检察官姐姐,跟你说一件事,我申请入党了!”12月3日,小浩(化名)在视频通话中告诉邯郸市复兴区人民检察院未检检察官这件事,脸上露出了自信的笑容。
小浩是一起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案的涉案未成年人,与其他两名涉案未成年人小程(化名)、小陈(化名)是好友。暑假期间,三人在网上偶然发现出租微信号赚钱的广告。为了赚取零花钱,他们向多人出租微信号用于发布网络诈骗广告,共获利一万余元。案发后,公安机关以三人涉嫌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移送复兴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经过认真审查,该院未检检察官了解到,小浩与小陈今年刚刚高三毕业,均被大专院校录取,小程系在读的大专学生,三人平日里表现一贯良好,一时被金钱蒙蔽双眼,加上法律知识的匮乏,触犯了法律。他们悔恨不已,并积极退赃退赔。考虑到本案犯罪情节轻微,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复兴区检察院对三人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察期六个月。
为了帮助三名涉案未成年人更好地实现自我成长,使他们顺利回归校园,融入社会,复兴区检察院首次将专业社工帮教引入未检工作,委托邯郸市麦田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负责对被附条件不起诉人的监督考察,进行结案和评估。
该院与麦田服务中心共同对三人开展家庭、居住地、社交关系、犯罪行为的影响及后果等情况的社会调查工作,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心理状态的评估。未检检察官建立了帮教群,联合社工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教活动,并不定期与帮教家庭会见,开展关于亲职教育及与子女沟通技巧的课堂,组织帮教对象参加公益活动,培养其社会责任感。此外,复兴区检察院定期组织帮教对象参加法治讲座,帮助他们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降低再犯罪可能性。
经过一段时间的帮教,三名涉案未成年人在心理及行为上有了明显的改善和进步,通过推荐读书及引导交流,也渐渐树立起了健康向上的价值观和人生观。他们专注于学业及自身发展,初步达到帮教的目的。小浩在学校里是课代表,认真负责,刚刚提交了入党申请书,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小程学习刻苦、热爱阅读,经常分享自己的心得体会,不断提升自身各项能力。小陈努力上进,兴趣广泛,在学校组织举办的“红心向党”书画比赛中还获了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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