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公告
汪龙香、梁新强:
本院受理原告石家庄市创业担保贷款管理中心诉被告汪龙香、梁新强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等。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王蕴力:
本院受理原告石家庄市创业担保贷款管理中心诉被告崔帅、王玉东、王蕴力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等。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吉晓平、叶峰:
本院受理原告石家庄市创业担保贷款管理中心诉被告吉晓平、叶峰、郑俊生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等。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杜建刚、张雁:
本院受理原告石家庄市创业担保贷款管理中心诉被告杜建刚、张雁、杨建锟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等。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赵俊芳、马志刚:
本院受理上诉人杨彦国、张燕明、高峰与被上诉人赵俊芳、马志刚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1民终5678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5620元,由上诉人杨彦国、张燕明、高峰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李修勇:
本院受理原告石家庄富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李修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102民初9067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侯瑞涛:
本院受理原告石家庄富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侯瑞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102民初9066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卢璟辉:
本院受理辛佳洺诉卢璟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0102民初79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遗失声明
卜浩伟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警号为021079,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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