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县域环境治理工作体系,强化河长工作机制,促进行政执法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有效衔接,增强守护河道生态环境工作合力,近日,高邑县人民检察院与高邑县河长制办公室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签订《关于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为形成河长领导下的检察机关与河长制有关责任部门协作配合体系,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河道治理保护目标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霍群丽 程英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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