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7日
第04版:民生

对公共服务外包不可“大撒把”

□ 文/任俊颖 图/秦浩淼

近日,一段江苏省南通市三星镇多名身穿“静通市容”制服的人员“粗暴对待卖甘蔗老人”(将老人甘蔗强行搬走)的视频在网络上流传。三星镇政府发布情况说明称,身着制服的为三星镇购买服务的第三方市容公司人员。随后,三星镇政府工作人员登门向老人致歉,并终止与南通静通市容管理有限公司合作。12月8日,南通市海门区发布处理意见,包括三星镇镇长袁某某在内的6名责任人受到处分。

在这起事件中,卖甘蔗老人或许涉嫌占道经营,但这绝不是第三方市容公司人员“粗暴对待卖甘蔗老人”的理由。我国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均明确规定,行政执法只能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显然,市容公司人员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近年来,很多政府部门将一些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外包,以提升公共服务质效。但外包并不意味着政府部门可以“大撒把”,更不能将行政执法权外包。各级政府部门均应以此事件为戒,对外包企业进行严格的动态监管,以确保其始终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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