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郑伟 通讯员 底杰)12月17日,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国家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仪式,向因案所致生活困难的8名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共计116万元。
据介绍,近年来雄安新区中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高度重视涉民生案件审判执行工作,对执行不能且经济确有困难的申请执行人以及其他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坚持“应救尽救”“把好事办好”的原则,不断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全面提升司法救助工作水平,在办案过程中及时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据统计,今年以来,雄安新区中院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4件,已向15名司法救助申请人发放救助金150余万元,尽最大努力缓解当事人的生活压力,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彰显了司法为民的人文关怀。
据雄安新区中院有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该院还将持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拓宽司法救助渠道;持续优化司法救助程序,努力建立法院主导救助转变为申请人主动申请救助的新模式,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司法救助。针对司法救助后仍不能解决当事人生活急迫困难的案件,还将积极向地方党委和政府汇报沟通,为困难当事人争取相关部门的帮助支持,彻底改变人民法院司法救助“唱独角戏”的现状,形成多渠道、多元化的救助格局,切实保障被救助人的基本生活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