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1日
第02版:综合新闻

最高检印发意见全面规范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工作

(上接第1版)

意见还对量刑监督作出规定,指出,认罪认罚案件中,人民法院采纳人民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作出判决、裁定,被告人仅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因被告人反悔不再认罪认罚致从宽量刑明显不当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出抗诉。

最高检第一检察厅负责人表示,根据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等确定和提出量刑建议,是检察机关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的重要职责和核心环节之一。制定意见旨在推动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工作更加科学规范,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行使,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正确实施和健康发展。

据介绍,2018年我国刑事诉讼法修改确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后,各级执法司法机关协同推动制度全面落实,办案质效明显提升。2020年以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超过85%,检察机关量刑建议采纳率约为95%。2021年1月至11月,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占提出总数的90.87%,比适用初期2019年同期增长54.97个百分点,法院对量刑建议的采纳率为96.85%,同期认罪认罚案件上诉率为3.5%,较未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上诉率低20.51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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