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1日
第04版:民生

吃“霸王餐”还谩骂民警 一男子被警方依法拘留15天

河北法制报讯 (郄世民)消费了就应当掏钱付款,找个理由就想吃“霸王餐”,这哪里能行?日前,一男子在饭店吃饭拒不买单,还动手打人,谩骂处警民警,被石家庄鹿泉警方处以治安拘留15天。

12月12日深夜11时30分,石家庄市公安局鹿泉分局获鹿镇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董先生的报警,称有人在其经营的饭店里吃完饭后拒绝结账,还动手打人。

获鹿镇派出所民警闻警而动,迅速开展调查取证。据了解,这名想吃“霸王餐”的李某,今年19岁,鹿泉区人,今年4月下旬曾因盗窃电动车被鹿泉分局行政拘留。案发当日黄昏,李某明知自己兜里没钱,无力支付,依然来到该饭店吃饭,从晚6时一直吃到晚上11时许。酒足饭饱后,李某没有开溜,直接来到前台告知收银员说:“我没有钱,不能结账。”收银员还以为是客人没有带现金在开玩笑,于是向李某推荐使用微信、支付宝或是银行卡刷卡结账,可是李某却一脸严肃、非常坚定地再次说没钱,拒绝结账。收银员通过李某的手机希望找到李某的亲朋好友能为他此次消费买单,然而因其整天无所事事,游手好闲,再加上之前有过几次这样的行为,没有人愿意为他此次的消费买单。一名服务员说了几句,李某竟动手打人,老板董先生只好报警求助。

民警在对李某调查时,其对民警出言不逊,进行谩骂,随即民警将他传唤至派出所。经询问,李某对自己吃饭后拒不付款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且仍拒绝支付消费款项。鹿泉警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李某作出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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