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1日
第06版:警务·观察

驾驶人以身试法 酒驾情节令人啼笑皆非

邯郸交巡警曝光4起典型酒醉驾行为

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章彤华 通讯员 苗文金)妻子一个电话说想吃包子,丈夫二话不说开上车就去送,全然“忘了”自己刚刚喝了酒。结果自然是可想而知——包子没送到,自己还落得罚款、吊销驾照的处罚。日前,邯郸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公布了查处的4起典型酒醉驾交通违法行为,其中的情节令人啼笑皆非。

12月13日14时30分许,邯郸交巡警魏县大队民警在魏县开发区附近设卡查处交通违法,一辆车牌为冀D的汽车见前方有盘查,在路边走走停停。民警觉有可疑,立刻上前查看。一打开车窗,民警便闻到了浓烈的酒气。经医院抽血检测,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68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据了解,驾驶人当天上午来魏县修车,其间,与人在一家饭店吃午饭时喝了白酒。到14时许,修车店员工告知其车修好了。驾驶人明知自己喝了酒,取车后便特意绕到偏僻的开发区,企图逃避检查。不成想偏偏遇上前方有警察在查车,他正在犹豫要不要过去时,被民警发现并当场查获。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人被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12月11日23时21分,丛台一大队民警在滏河大街与人民路交叉口东200米设卡盘查时,看到一辆白色奔驰汽车在距盘查点东30米处时,突然驶入非机动车道,形迹可疑。民警立即上前查看情况,发现驾驶人是一名女子,经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46mg/100ml,涉嫌醉驾。驾驶人自称王某,拒不承认醉驾,且称未携带相关证件,也不记得身份证号码。民警于是将该驾驶人带至龙湖警务站,并调取了公共视频,经认真比对,确认她正是驾驶人。可对方仍拒绝提供身份信息。民警又将驾驶人带至医院进行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56.6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其作出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的处罚,其还将面临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罚。

12月15日21时20分,丛台三大队三中队民警也查处了一起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当时民警正在土山街与小河路交叉口附近进行检查,发现一名驾驶冀D号牌小轿车的驾驶人满身酒气。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张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5mg/100ml,已达到酒驾标准。民警要求张某出示相关证件时,对方称,未携带驾驶证,仅拿出行驶证。民警请其说出证件号码,张某称不记得了。经民警进一步核查发现,原来张某在今年9月16日,曾因醉驾被查处过,驾驶证已被吊销,属于无证驾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张某因涉嫌无证驾驶、酒驾等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2000元的处罚,也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12月16日零时20分许,开发区三大队民警在世纪大街和丛台路交口拦下一辆车牌为冀D的汽车。经对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6mg/100ml,属于酒驾。驾驶人台某承认自己晚上喝了4瓶啤酒,因为妻子在外面吃饭说想吃包子,他便开车去给送,心存侥幸认为仅有三四百米的距离,可以快去快回,不成想正好遇上民警在检查。结果包子没送到,人还被查住了。因为驾驶人台某尚在实习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其被给予罚款1000元,并吊销驾驶证的处罚。因为酒驾,他不得不重新考取驾驶证了。

在此,邯郸交巡警提醒广大驾驶人,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大家一定要引以为戒,拒绝酒驾,安全出行。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到头来自食其果,后悔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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