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2日
第02版:综合新闻

邢台信都检察院赔偿保证金制度让司法更有温度

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在邢台市信都区等多地实施使用钳子故意将某公司架设的网络光纤剪断的行为共计10余起,涉案价值1万余元,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审查逮捕期间,在邢台市信都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多次调解下,王某某自愿积极主动赔偿受害公司的损失。为减少不必要羁押,达成刑事和解,该院收取了王某某主动缴纳的赔偿保证金,依法对王某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赔偿保证金制度在轻微刑事案件中的探索运用,在社会上具有创新举措最大化正确处理矛盾纠纷,培育“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传递司法温度的积极意义。  

路海霞 张文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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