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的一天23时52分,在乐亭县沿海公路浪窝口边防派出所路口,辽宁省鞍山市丁某驾驶重型罐式半挂车与昌黎县刘某驾驶的重型自卸半挂车相撞,致丁某及该车乘员袁某死亡。
乐亭县公安交警大队民警经调查确认,刘某驾车通过无信号灯控制、无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转弯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观察不周,负事故的主要责任。丁某未保持安全行驶速度,负事故的次要责任,袁某无责任。目前,刘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死者家属已得到赔偿。
乐亭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要吸取事故教训,杜绝交通违法行为,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霍群丽 钱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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