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临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反诈中心成功破获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抓获犯罪嫌疑人师某某。
师某某主动供述,自10月底以来,其按照上线要求在多家银行网点使用本人身份证件开办银行卡,在利益的驱使下,明知他人用于网络犯罪,仍将其本人身份信息注册的银行卡、微信账号、支付宝转借、转租、买卖给他人用来收款、转账等。其提供的银行卡、支付宝涉及诈骗资金流水近500万余元。目前,犯罪嫌疑人师某某已被刑事拘留。
霍群丽 王亚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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