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亭县公安交警大队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全面排查涉校园安全隐患,全力打造平安“护学岗”,推进“平安校园”建设。
每天傍晚5时5分,护学警力早早守护在县第三中学门口,疏导家长和过往的车辆,看护学生平安,保障学校周边交通畅通和学生家长人身安全。该大队还按照“定人、定岗、定责、定时”原则,与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对接,根据师生到校时间、入学流程,制定详细护学方案,在早、中、晚学生上下学时段,加强校园门前交通秩序维护,确保学生上下学安全。 霍群丽 钱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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