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刘黎明
河北法制报记者 陈兆扬
“我身体不好,咱法院的办案法官就主动到我家里来做调解工作,忙活半天连一口水都没喝我的。我想去法院表示感谢,却又被拒绝了,咱法院的办案法官真是一心一意为民办事的好法官啊!” 日前,当事人张某拨通了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魏岩的电话,在电话中他激动地说道。
原来,原告张某一直从事合金切割刀头销售业务,被告李某经常在张某处购买合金切割刀头。由于双方比较熟识,李某经常拖欠张某货款,而张某也很少向李某催要。尽管李某也会时不时地给张某结算一部分货款,但到今年11月份,李某仍拖欠张某2262元没有给付。
今年以来,张某的身体一直不好,急需筹钱去治疗。而李某拖欠的2262元货款,在张某这里也就成了一笔“不小的数额”。张某多次与李某沟通,催要货款,但李某依然不予给付。万般无奈之下,张某于今年11月21日向孟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令李某偿还拖欠的2262元货款。
案件流转到办案法官张晔手中。看到如此“小标的额”的案件,张晔本以为可以轻易地调解解决,但当她与原告张某和被告李某电话沟通后,张晔的想法改变了。原来,原告张某的身体一直不好,急需筹钱去治疗,丝毫没有调解的意愿,只要求法院尽快给他办理。而被告李某则认为张某就因为这么点货款,就把他起诉到法院,让他很丢面子,所以以各种理由拒绝给付。
张晔并没有轻言放弃,而是多次找到双方做调解工作。考虑到被告李某是个好面子的人,如果驾驶法院的警车前往,可能会引发李某的逆反心理,不利于调解,于是张晔就驾驶着自己的私家车到李某处做工作。同时,张晔还邀请人民调解员前往辅助调解。经过张晔和人民调解员的努力,张某和李某都显露出了调解的意愿。
11月30日,在张晔和人民调解员的劝说下,李某同意去张某家中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意见:李某给予张某2000元解决此案。李某当场交付了该笔货款。
由于还有其他案件需要办理,张晔在做了相关交代后便匆匆离开了张某家。此时,张某的手碰到了张晔和人民调解员的茶水杯,发现满杯的茶水尚有余温。“他们光忙着为我说事了,竟然连一口水都没喝。”张某感动不已,连忙拨通了张晔的电话,坚持要去法院表示感谢,但被张晔委婉拒绝了。于是,张某又拨通了立案庭庭长魏岩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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