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李文秀 图/李东阳
2018年12月,男子罗某在高铁上“霸座”,被列车工作人员发现后拒不配合检查并发生激烈争执。事件被央视报道,引发舆论强烈谴责。罗某认为其个人名誉因此受损,故诉至法院,要求央视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一审法院以央视报道客观、真实,不存在过错为由,驳回罗某的诉讼请求。罗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今年12月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了罗某的全部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近年来,“霸座”事件频现,当事人大多气焰嚣张,对道德和规则充耳不闻。“霸座”事虽小,却是良法善治的晴雨表。央视作为新闻媒介,通过揭露社会不当行为,鞭策公众引以为戒,是其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职责所在。同时,央视对整个事件的报道客观、真实,对罗某的评价不存在侮辱、诽谤字眼,并通过马赛克处理,最大程度地保护了罗某的隐私。罗某声誉之所以受损,其根源在于其在列车上的违法行为,而非央视的“以案释法”。从法院二审驳回罗某的判决来看,遵守法律与社会规则是每个公民的根本遵循,每个人都应自觉做到言行有界、举止有规,否则像罗某一样被曝光后打起官司来,司法机关也会永远旗帜鲜明地为正当舆论监督“撑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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