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4日
第05版:法院周刊

发布4起典型案例 为经营者消费者提出建议

唐山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河北法制报讯 (何佳星 张雨露)12月22日,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21年唐山中院知识产权案件办理情况,并发布了4起典型案例。

2021年,唐山中院受理知识产权案件292件,呈持续增长趋势,其中原告一次起诉几个甚至几十个被告的系列案14批、200余件,大部分属于著作权、商标权侵权案件。涉及被告有唐山市区和各区县的商场超市、家居装饰及五金商店、歌厅酒吧、冷热饮店、饭店、书店、茶城等,大多数是乡镇、农村以及城乡接合部等区域的小商店、小超市。主要侵权原因为经营者进货审查不严格,个别经营者心存侥幸,明知是假冒产品仍然进货销售,谋取不当利益,且大多数经营者的法律意识淡薄,经营活动中未建立健全进销货台账制度,无法进行合法来源抗辩。

唐山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商标法第六十四条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建议经营者从正规厂商进货并留存相关的货物清单、付款凭证及发票等;对驰名商标及知名品牌的商品,应核实供应商是否具有权利人的授权。经营者要从外观、品质、价格等多方面提高对假冒侵权产品的辨别能力,杜绝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故意购买并销售假冒侵权产品的行为。

该院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进一步增强对假冒侵权产品的辨别能力和维权意识,从有经营资质、信誉口碑较好的商家购买产品。在购买商品时,认真检查产品的包装、合格证、防伪标识等,不要贪图小便宜购买假冒侵权产品。在日常生活中自觉抵制盗版图书、软件和音像制品等侵权产品,发现制售假冒侵权产品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河北法制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www.hbfzb.com copyright © 2009-2020 河北法制报社 全媒体发展中心
冀ICP备17032488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180003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822号

2021-12-24 发布4起典型案例 为经营者消费者提出建议 1 1 河北法制报 content_33885.html 1 唐山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