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7日
第02版:综合新闻

两大学生冲动伤人 平泉检察院不起诉挽救学子

“检察官,谢谢您,您放心,我们以后一定遵纪守法、努力学习,继续完成大学学业,以自己的行动回馈社会,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近日,在平泉市人民检察院召开的对一起在校大学生高某某、贾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公开听证会上,两名大学生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对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深表感谢。

2021年9月30日23时许,在平泉市某饭店,信某某与高某某、贾某某等人一起吃饭时,信某某将一盘菜汤泼至高某某、贾某某身上,后高某某、贾某某二人对信某某进行了殴打,致使信某某构成轻伤。

案件移送平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对案件依法进行全面审查,通过对高某某、贾某某两名犯罪嫌疑人系在读大学生,案发后二人自愿认罪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等情况的综合考量,拟对两人作不起诉决定。同时,采取公开听证方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侦查人员、律师及被害人等人员参加听证会。听证会上,办案人详细介绍了该案基本情况,解读了“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以及该案存在的法定情节。参与听证会的人员一致赞同检察机关从人性关怀角度出发,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犯罪嫌疑人的监护人在听证会上也作出监护承诺,保证孩子今后不会出现违法违纪情况的发生,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我们在办案过程中,不仅要严格依据法律,还要注重社会矛盾的化解,尤其在办理这件案件过程中,体会颇深。在让嫌疑人得到教训的同时,再给他们撑起一片希望的天空。”办案检察官说。

胡守成 于亚男

河北法制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www.hbfzb.com copyright © 2009-2020 河北法制报社 全媒体发展中心
冀ICP备17032488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180003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822号

2021-12-27 1 1 河北法制报 content_33920.html 1 两大学生冲动伤人 平泉检察院不起诉挽救学子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