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谢谢您,您放心,我们以后一定遵纪守法、努力学习,继续完成大学学业,以自己的行动回馈社会,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近日,在平泉市人民检察院召开的对一起在校大学生高某某、贾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公开听证会上,两名大学生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对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深表感谢。
2021年9月30日23时许,在平泉市某饭店,信某某与高某某、贾某某等人一起吃饭时,信某某将一盘菜汤泼至高某某、贾某某身上,后高某某、贾某某二人对信某某进行了殴打,致使信某某构成轻伤。
案件移送平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对案件依法进行全面审查,通过对高某某、贾某某两名犯罪嫌疑人系在读大学生,案发后二人自愿认罪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等情况的综合考量,拟对两人作不起诉决定。同时,采取公开听证方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侦查人员、律师及被害人等人员参加听证会。听证会上,办案人详细介绍了该案基本情况,解读了“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以及该案存在的法定情节。参与听证会的人员一致赞同检察机关从人性关怀角度出发,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犯罪嫌疑人的监护人在听证会上也作出监护承诺,保证孩子今后不会出现违法违纪情况的发生,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我们在办案过程中,不仅要严格依据法律,还要注重社会矛盾的化解,尤其在办理这件案件过程中,体会颇深。在让嫌疑人得到教训的同时,再给他们撑起一片希望的天空。”办案检察官说。
胡守成 于亚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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