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孙景琛)为进一步加强法院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人大代表的监督,近日,衡水市桃城区法院出台了《关于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规定》。
该规定明确了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管理部门及主要职责、日常联络工作的主要形式,将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具体办法用制度化的形式确定下来,便于有效倾听人大代表针对法院工作所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对工作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予以改正。该规定还建立健全了工作报告制度,力求认真做好向人大报告工作,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要工作,争取人大对于法院工作的支持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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