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7日
第09版:报缝

人民法院公告

人民法院公告

邯郸市巨鼎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张银与被告张清飞、第三人邯郸市巨鼎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1)冀0427民初832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磁县人民法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磁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陈鹏、苗喜珍、鲁小花:

本院执行的南宫市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与陈鹏、苗喜珍、鲁小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2021)冀0581执774号执行裁定书、(2021)冀0581执774号之一执行裁定书、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选定专业告知书和评估结论。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210室选择评估机构,无正当理由缺席视为放弃权利,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10日上午9时来本院210室领取评估结论。

南宫市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郑靖:

本院审理原告黄晓吉诉被告曹玉龙和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民商事综合审判团队委托我室对原告黄晓吉承包的二被告曹玉龙和你位于香河县安平镇鲁家务村曹玉龙住宅地联排别墅内外装修,已经完成部分的工程量等进行司法鉴定。现通过公开摇号依法选取并委托廊坊嘉泽工程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本案的鉴定机构。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进行现场勘验。

香河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孟祥林、张秀菊、唐山市凯东玻璃厂、唐山金久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张晓茹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205民初2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唐山市开平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华宸建设集团唐山天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董淑芳:

本院受理(2021)冀0202民初1680号原告马强诉被告华宸建设集团唐山天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董淑芳、陈玉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法院民一庭215房间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或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齐成武、杜忠银:

本院受理原告孙本清与你们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冀0824民初31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金沟屯法庭(204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滦平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于震军:

原告田国东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冀0822民初203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于震军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田国东货款4,250.00元。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不领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依法发生法律效力。

兴隆县人民法院

遗失声明

宋昊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证号为139007,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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