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动车临界报废告知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及行驶证作废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条以及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我局通过河北公安交管网(www.hbgajg.com)对临界报废的机动车及其所有人进行了网上告知和公告,同时网上还刊登了机动车逾期检验等“五项告知”服务信息。冀A62738(大型汽车)、冀AW349S小型汽车(小型汽车)等共697辆机动车已临界强制报废期,请机动车所有人尽快到车管部门办理注销手续;冀A704AV(大型汽车)、冀A92LW9(小型汽车)等共9824辆机动车已逾期未参加检验,请机动车所有人尽快登录河北公安交管网(www.hbgajg.com)进行查证。
特此公告。
2021年12月28日
关于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的公告
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现予以公告,驾驶证逾期1年未换证将被注销131123❋❋❋❋❋❋❋❋8019、130105❋❋❋❋❋❋❋❋1835等5232个;AB证连续两个周期未审验将被注销132321❋❋❋❋❋❋❋❋2319、130123❋❋❋❋❋❋❋❋6310等125个;实习期延长一年130132❋❋❋❋❋❋❋❋4413、132331❋❋❋❋❋❋❋❋251X等67个。为方便查询交通违法记分分值、驾驶人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时间、驾驶证有效期止换新证期限以及“五项告知”信息,机动车驾驶人尽快登录河北公安交管网站(www.hbgajg.com)进行查证。
特此公告。
2021年12月28日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