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30日
第07版:平安·基层

因“吃醋”引发的一起故意伤害案

□ 罗慧丽

邯郸籍小新(化名)最近的大学生活充实而满足,拿到了机动车驾照,又在准备着一家航空公司的面试……然而,今年年初小新却因为一时冲动殴打他人致人轻伤,差点毁掉自己的大好前途。

2020年,小新考取四川一家航空学院,开学不久便认识了沧州籍的同校同学小美(化名),因为都是河北老乡,有很多共同话题,两人很快发展为恋人关系。今年1月,学校放寒假后,小新返回邯郸家中,小美也随同小新一起来到邯郸游玩。其间,小新收到了高中同学小夏(化名)的生日宴请邀约,便和女友小美一同参加。小夏的生日宴异常热闹,经过几轮推杯换盏之后,小新发现小泽(化名)坐到了小美的旁边,邀请小美玩游戏并且主动加小美的微信。

看到小泽故意“挑逗”小美且毫无顾忌的样子,小新醋意大发,他认为,小泽是趁自己不在故意“挖墙脚”,想撬走自己的女友,这是对自己的挑衅和侮辱。想到这里,小新借着酒劲儿直接将小泽打倒在地,还重重踢了小泽几下,在同学的阻拦之下,小新才收手,并带着女友离开了饭局。

小泽立即报案并要求验伤,经鉴定,其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而小新认为自己在女友面前挽回了自己的尊严,很“威风”,对自己涉嫌犯罪一事并没有过多的意识,直到警方传唤他……

今年6月,该案件被移送至邯郸市邯山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未检检察官详细审理卷宗并查明了案发经过,及时传唤了小新。

“对方有错在先,我殴打他是正当行为,是为了捍卫权利,彰显 ‘男友力’,我并没有恶意,也更谈不上犯罪,对方受伤完全是咎由自取,我没有责任……”一开始,小新坚持自己并没有过错。未检检察官耐心为小新分析了案件的经过和起因,并告诉他,对方的行为虽然令其感到不适,但完全可以采取和平沟通的方式来解决,用“拳头说话”并不会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反而很容易使自己陷入麻烦的境地。检察官对小新开展了多次心理疏导,引导他树立正确的恋爱观,告知他如何才能维持一段长期的恋爱关系,这绝不是依靠掌控欲和宣告主权就能做到,真正健康的恋爱关系需要双方互相的欣赏、经营和磨合……

通过检察官细心的说理和耐心的心理疏导,小新反思了自己的行为和在恋爱关系中唯恐失去对方的焦虑状态,认识到了自己思维方式的问题和暴力殴打他人的过错。“检察官,我知道错了,对方的行为虽然让我很生气,但我没必要通过暴力行为来处理,这是在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把我自己给害了!通过您的教育,我意识到了自己的问题……”在检察官的调解下,小新积极向被害人小泽赔礼道歉,去医院多次探望并赔偿了小泽,获得了小泽的谅解。

检察官认为,小新案发时年仅19周岁,系大一在读学生,初犯、偶犯,认罪认罚且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主观恶性小,本次犯罪系其一时冲动,再犯可能性低,小新也写下了自己的悔过心得,认真分析了自己的性格缺陷和问题。经报请院领导同意,办案检察官依法对小新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处理的决定,小新也得以重返校园。看到又一个因思想一时偏差而触犯刑法的孩子返回校园并积极投入学习生活,办案检察官感到很是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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