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法制报记者 梁燕
通讯员 闫晓瑜
“张庭长真是个好法官!耐心给我们讲解法律,化解了我们大人间的矛盾,让孩子的抚养权终于有了着落。”12月20日,记者在阳原县人民法院化稍营法庭采访时,当事人刘某颇有感触地对记者说。原来,张春瑞庭长刚刚圆满调解了一起抚养权纠纷案。
56岁的张春瑞1992年到法院工作。29年来,他始终扎根在基层法庭,足迹踏遍了辖区的山山水水、村村落落。他办理了4500多起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到90%以上,年结案率达到98%以上,实现了“无发还、无改判、无上访”。他先后获得“美丽河北·最美政法干警”“全省优秀法官”“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等几十项荣誉。今年,他又获得第八届河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
暖心服务 坚守“三不到庭一到家”
2011年11月,张春瑞刚刚担任基层法庭的庭长,在审理高墙乡台家庄村宋某的妻子起诉离婚案件中,宋某远在广东打工,其年逾古稀的父母天不亮就赶着小毛驴车起身,从偏远山村颠簸20多公里来到法庭,累得直不起腰伸不展臂。张春瑞赶忙上前接待二老,说:“真对不起,让你们受累了。”
从此后,张春瑞便给自己定下了“三不到庭一到家”规定,那就是:残疾人可以不到庭、70岁以上行走不便的老人可以不到庭、没有交通工具15公里外偏远山区的当事人可以不到庭,而是由法官到当事人家登门入户办案,把庭审开到行动不便者的炕头。这个规定他一直坚持至今,这让当事人真真切切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
倾心调解 诉前化解矛盾纠纷
张春瑞坚持诉源治理,将调解工作贯穿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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