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李娇娇)自公安机关开展“断卡”行动以来,一大批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人员纷纷落网。其实,除了常见的非法出售银行卡、电话卡、买卖对公账户外,为他人提供服务器托管、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也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近日,邯郸市峰峰矿区人民检察院就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依法批准逮捕“为他人看管设备”的男子宋某某。
2021年10月,25岁的宋某某通过聊天软件认识了一位名叫小杰的人,聊天中对方对他说:“给你邮寄一套设备和手机卡,你只要将设备组装一下并插上手机卡,就可以每天得到1000元钱。”宋某某询问对方设备的作用,对方称是用来发赌博短信的。禁不住利益诱惑的宋某某答应了对方。
几天后,宋某某收到了小杰邮寄来的一套移动语音设备,包括一个移动电源、一个无线语音网关、一个移动WIFI路由器以及二十多张虚拟电话卡。接下来的日子里,宋某某每天上午背着设备来到一处隐蔽的地方,按照对方的指示将设备组装好,插上虚拟手机卡并通上电后,就去附近公园遛弯,一直到晚上七时再回来收走设备。
10月21日,男子余某某接到一个自称是某金融客户经理的电话,让余某某按照操作下载某软件并关联自己的银行账号,随后余某某被骗取322000元。同日,卢某某以同样方式被骗取383200元。经查,给余某某、卢某某拨打诈骗电话的手机号均在宋某某持有的无线语音网关上插着。原来宋某某看管的所谓“设备”都是用来协助别人进行电信诈骗的工具。
12月24日,峰峰矿区人民检察院对宋某某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依法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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