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王博超)2021年12月24日14时许,肃宁县公安局刑警一中队接到辖区孙先生报警称,其被人以投资项目为由诈骗170万元。
案情重大!接报后,刑警一中队立即组织警力展开调查取证工作,并很快锁定该县男子孙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但此时的孙某某早已携款潜逃。民警兵分两路展开工作,一路围绕孙某某的行动轨迹全力展开摸排抓捕,另一路来到孙某某家中,积极做其家属思想工作,讲明法律政策,敦促其早日投案自首。
在法律震慑和政策感召下,12月27日,犯罪嫌疑人孙某某主动到县公安局投案。孙某某交代:2021年6月份以来,由于手头拮据,好逸恶劳的他便萌生“快速致富”的邪念,于是打着投资某项目的幌子,诈骗受害人170万元,用于自己挥霍。经进一步审讯,孙某某还交代了以同样理由,诈骗其多名朋友160余万元的不法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孙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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