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肖茜 张铭浩)“你们太尽职尽责了,谢谢你们,法官。”2021年12月20日,当事人冀某将一面绣有“为民不辞辛苦,执法公正无私”的锦旗送到望都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手中。一起看似“山穷水尽”的难案,在执行干警不懈努力下最终“柳暗花明”,当事人达成和解并履行了全部给付义务,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原告冀某通过被告李某介绍购买了一辆抵押车,使用不到两个月,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该车所抵押的银行强制拖走。冀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起诉介绍人李某和原车主宋某至望都县法院,法院依法判决李某和宋某赔偿冀某经济损失93000元。判决生效后,李某给付冀某49000元现金,两人达成和解。冀某出具证明,不再向李某主张权利。冀某向另一被告宋某索要剩余损失时,发现自己已被拉黑,在索要无果的情况下,依法向望都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了解案情后,第一时间与被执行人宋某电话联系,发现无法接通。为尽快联系到被执行人,2021年12月15日上午9时许,两名执行干警驱车至宋某的户籍所在地蠡县某村委会,向当地村民了解宋某的家庭经济情况,得知宋某在其父亲开办的公司工作。随后,执行干警来到宋某父亲的公司,发现两人未在公司,经联系,父子两人答应回厂见面。
两个多小时过去,父子两人来到厂区,执行干警当面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手续,父子二人接到手续后表示不满并狡辩,声称自己也是“受害方”。执行干警开始进行释法析理,一个小时过去了,父子二人仍不愿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在执行工作陷入瓶颈之际,执行干警及时向执行局领导汇报该案现场情况,执行局领导考虑到被执行人随时有抗拒执行的隐患,当即授意现场干警稳住父子二人,并派干警进行支援。
中午12时30分,执行干警顾不上吃午饭,继续留守现场,与父子二人拉起了“家常”,拖延时间。下午1时30分,5名执行干警火速赶到,继续向被执行人做工作,指明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当事人态度依然强硬,执行干警当即决定将被执行人宋某拘传至望都法院,这时父子二人才意识到无视法律的后果,表示同意履行义务,并当场履行15000元,一天后又将剩余款项交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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