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牛继芬 通讯员 袁清海 李博)“正是在最困难的时候,是河北省人民检察院的叔叔阿姨们通过开展司法救助,让我们度过最困难的时期,我和弟弟一定努力学习,争取取得优异的成绩,以后做有出息的人。”这是董某某在得到国家司法救助后,给省检察院寄来的感谢信中的一段文字。
该案系省检察院近期办理的一起司法救助案件。2020年6月,未成年人董某、董某某的父母在一起刑事案件中死亡,两个孩子成为孤儿,跟着爷爷奶奶生活,日子十分艰辛。
收到办案部门移送的司法救助案件线索后,省检察院第十检察部办案人员查明,申请救助人董某、董某某兄弟跟着其监护人在辽宁省建昌县生活,属于跨省办案。经报分管院领导同意,办案人员及时联系辽宁省、葫芦岛市、建昌县三级检察机关,跨越千里,异地办案,深入申请救助人居住地进行了实地调查。
顺着蜿蜒陡峭的山路行进了4个多小时,办案人员来到申请救助人家中。这里坐落在马头山的最深处,交通十分不便,当地老百姓普遍以种地为生。考虑该案的具体情况、实际遭受的损害后果等情况,最终省检察院依法决定给予两名被救助人每人5万元的国家司法救助资金。
收到司法救助资金后,被救助人董某、董某某及家属为表示感谢,寄来了感谢信和写有“爱心救助彰显大德,无私奉献恩重如山”的锦旗,高度赞扬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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