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韩晓悦 柴晓坤)“感谢检察院,这个案子让我们感受到了公平正义。”刘某家属激动地说。2021年12月30日,原审被告刘某的诉讼代理人王律师以及刘某的家属来到平山县人民检察院,向该院赠送了一面锦旗,对检察院依法履行民事检察监督职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表示敬意。
锦旗背后涉及的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法院判决刘某偿还原告10000元欠款及利息。根据线索,平山县检察院依职权受理案件,成立了专门办案组,办案人员迅速查阅法院诉讼卷宗,耐心听取当事人意见,分析审查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对相关证人逐个调查取证,制作询问笔录,组织召开听证会对案件进行公开听证,经检委会研究讨论,最终确认该案部分证据虚假,事实认定存在错误,遂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采纳再审检察建议,启动再审程序,2021年12月1日,法院依法改判,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刘某无需承担对原告的还款责任。
这面锦旗诠释了检察机关“履职尽责、依法监督”的办案理念,彰显了司法为民的检察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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