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公告
杨超、霍美玲、李立妍:
本院受理原告石家庄市创业担保贷款管理中心诉被告杨超、霍美玲、李立妍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证据等。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张景彦:
本院受理原告杨小燕诉被告张景彦、吴军校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102民初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西兆通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张弛:
本院受理胡晓蝶诉张弛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102民初530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月24日上午10时至2022年1月25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拍卖宝马牌小型汽车,车牌号为冀A802BW,起拍价:144700元,保证金:15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及其倍数。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以及优先购买权人等利害关系人,请于拍卖结束前与本院联系,逾期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人马法官,电话0311-85033919,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月24日上午10时至2022年1月25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拍卖德宝陆地巡洋舰2003956CC越野车一辆,车牌号为冀AG721W,起拍价:352000元,保证金:40000元,增价幅度:3000元及其倍数。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以及优先购买权人等利害关系人,请于拍卖结束前与本院联系,逾期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人师法官,电话0311-67795806,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2月9日上午10时至2022年2月10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拍卖位于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中路166号春江花月小区17-2-1501号不动产,住宅建筑面积152.26平方米,仓储建筑面积14.61平方米。起拍价:2600000元,保证金:260000元,加价幅度:10000元及其倍数。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以及优先购买权人等利害关系人,请于拍卖结束前与本院联系,逾期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人杜法官,电话0311-83071993,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马清任:
本院受理原告姜彩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冀0822民初25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兴隆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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