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秦长胜 庞会宁
“小皓(化名),希望你今后引以为戒,好好学习,用自己的努力来实现自己的理想。父母也要严格监管,帮助孩子改正不良行为……”近日,一场特殊的不起诉宣告会,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检察院和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检察院未检检察官们的共同努力下如期进行,两地检察官通过网络联合开展训诫和家庭教育指导。
2021年5月,刚满16岁、家住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的小皓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到保定找朋友玩耍,跟随同伙盗窃被害人车内价值人民币5000余元的上衣外套一件。小皓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作案事实,并在其母亲的帮助下对被害人进行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考虑到小皓系未成年人,犯罪情节轻微,认真悔过,取得被害人谅解,其父母表示一定切实履行监护职责。批捕阶段,莲池区检察院对其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并由保定市公安局莲池区分局决定,红山区公安机关执行取保候审。
审查起诉期间,莲池、红山两地检察机关合力对小皓考察帮教。其间,莲池区检察院数次连线小皓母亲,督促小皓重新回到当地学校上学,并连线小皓班主任了解情况,学校出具了小皓在校表现良好的证明;又连线红山区小皓居住地的派出所,调取了小皓自取保候审以来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同时,莲池区未检检察官联系到红山区未检检察官共同对小皓予以帮教训诫,并对其父母进行了家庭教育指导。帮教考察期结束,莲池区检察院根据小皓的表现,依法对小皓作出不起诉决定。
为了让小皓能安心学习,莲池区未检检察官再次连线红山未检检察官,在做好疫情防护情况下,莲池、红山检察院共同对小皓进行了不起诉宣告。
正途与歧途相距不远,拉一把是正途,推一把是歧途。莲池、红山虽相隔千里,但父母、老师、民警和检察官教育、感化、挽救迷途少年的职责没有间隔。千里连线,助力罪错未成年人回归正途,是每一个未检检察官的职责所在,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检察蓝”从未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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