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法制报记者 封颖慧
他扎根基层,足迹遍布当地村寨院落、田间地头,为调解群众纠纷不停地奔忙着;他一手持维护法治的利剑,一手拿开启心灵的钥匙,帮助矫正对象悔过自新、开启崭新人生……他就是隆尧县司法局牛家桥司法所所长杜志博。自2014年从事司法行政工作以来,他时刻将群众冷暖挂在心上,把汗水滴撒在为民排忧解难、守护辖区安宁的日日夜夜里。因工作突出,他先后获得邢台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美丽邢台·最美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 2021年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
悉心调解促和谐
纠纷调解工作是“跑断腿、磨破嘴”的苦差事,但杜志博却对此乐此不疲,他常说:“作为一名人民调解员,应时刻牢记群众纠纷无小事,要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这样就没有化解不了的纠纷、解决不了的矛盾。”
2015年4月,牛家桥乡旧城村发生命案,村民许某华用刀将妻子张某珍砍死,后许某华被依法判决。因二人的两个孩子年纪尚小,许某华母亲年事已高,两家人就孩子的抚养问题产生纠纷,并多次发生肢体冲突。杜志博了解情况后,立即介入调解,结合双方的诉求,几个月的时间里他往返奔波了十几趟,对两家人一一做思想工作。情到深处能融冰,杜志博的真诚和努力让双方的态度发生了转变,从蛮横到冷静、从辱骂到倾诉、从对抗到协商,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问题得到了圆满解决。
为实现牛家桥乡调解工作的稳步发展,杜志博先后组建了17个调解委员会,选聘了113名调解员,实现了村村有组织,事事有人管。同时,他积极开展“互联网+”调解工作,建立“牛家桥乡人民调解”微信群,实时掌握村(居)矛盾纠纷日排查化解情况,提高调解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此外,他还摸索研究各类纠纷的特点和发生规律,采取得力措施,抓早抓小抓源头,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作用。多年来,杜志博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00余起,调解成功率达98%。
真情帮教照迷途
“杜大哥,这不又到新年了,我打来电话给你拜个早年,顺便聊聊家里最近情况。”2022年元旦假期期间,杜志博接到了社区矫正对象崔燕林(化名)的电话。2016年,崔燕林加入某非法集资合作社,后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两年。加入某非法集资合作社后,她不仅把家中积蓄全部投入,还欠下了大笔外债,使家中的生活一下子陷入困境。接受社区矫正后,崔燕林态度端正,想通过自己的劳动补贴家用,尽快偿还债务,可多年来一直是家庭主妇的她没有一技之长,想找工作却没有门路。崔燕林的困难,杜志博一直挂念在心,2017年,县司法局组织月嫂培训班,他第一时间把这个消息告诉崔燕林并鼓励她参加。培训结束后,崔燕林找到了一份收入稳定的工作,慢慢还清了债务,日子也过得越来越好。如今,崔燕林经常给杜志博打电话,以往只是单纯汇报情况,现在更多的时候是像好朋友一样聊聊近况,说说想法。
司法所承担着社区矫正工作,如何为迷途的社区矫正对象点亮人生之路的“明灯”,是杜志博一直重视和思考的问题。他经过深入研读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协助县司法局先后制定了《社区矫正审前调查制度》《社区矫正担保人制度》等一系列细则规范。他为辖区每一名社区矫正对象建立了由司法所、村委会、家庭、邻居和相关政府部门五方组成的矫正小组,实现多方力量共同教育转化;在重大敏感时期前,坚持对辖区内矫正、帮教人员进行全覆盖走访,确保他们不惹事、不生乱、不脱管;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对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生活、就业、家庭等方面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进行联合施教、共同帮扶。多年来,杜志博细心琢磨,积极创新,总结出了“制度为先、监管为重、关怀为本”的工作方法,使接收的6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无一人脱管、漏管,无一人重新犯罪。
普法教育润心田
多年的司法行政工作让杜志博明白,只有将普法渗透到各项工作中,带动群众共同学法、守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才能从根本上减少纠纷,实现社会和谐。
他整合多方资源,组建了一支由司法所及乡政府工作人员、村干部等组成的普法队伍,走街串巷,深入田间地头、中小学和企事业单位,将法律知识带到群众身边;围绕重点工作、重要时间节点,先后开展了“法治宣传入基层,共建和谐新农村”“幸福婚姻不靠彩礼,文明嫁娶才是新风”“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专题法治宣传活动,通过组织文艺汇演、提供法律咨询等形式,把不同类型、不同方面的法律知识,用百姓听得懂的话、看得懂的方式传播出去。
多年的司法行政工作,让杜志博对自己的职责有着深入的理解——这份工作虽不轰轰烈烈,却直接面对群众、服务群众,关乎民生、关系社会稳定大局,选择了这份工作,就是选择了责任和担当。如今的杜志博依然在辖区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工作的一线忙碌着,用实际行动在一个个案件、一件件实事中,诠释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真挚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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