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法制报记者 杨相民
2021年,第六届河北省旅游产业发展大会在邯郸举办,磁县是核心区域之一。磁县地貌多样,山水林田湖草沙兼具。这里,山峦叠嶂,林木葱郁;这里,河渠交错,碧水清澈;这里,水资源占有量为全邯郸市的80%,是邯郸市最重要的水源涵养地和饮用水源地;这里,规划面积38.8平方公里的溢泉湖湿地依山傍水、烟波浩淼,每年都有近十万只大雁从西伯利亚飞来越冬……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近年来,磁县陆续推出系列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举措,努力把磁县建设成生态宜居的美丽家园。置身其中,作为司法机关,如何为磁县的绿色、生态、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磁县人民法院在工作中不断探索创新,积极开展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
设立专业审判庭 用好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的司法之剑
李某杰、张某国在未办理环保手续、没有任何除污设备和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行化工生产,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磁县法院立案后,由环境资源审判庭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此案进行审理,依法判决二被告人犯污染环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和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
这是磁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近来审理的一起破坏生态环境资源案件。
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司法作为环境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承担着重要职责,成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力量。
“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必须严格依法精准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磁县法院应势而为,经批准,于2015年7月在邯郸市法院系统设立了首家环境资源审判庭。
他们把审判经验丰富、环境资源理论深厚的法官抽调到环境资源审判庭,组织审判人员进行专题调研、参加专题培训,努力打造专业化环境资源审判团队。他们聘请11名专家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咨询专家委员会,同时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命7名专家担任专业陪审员,实现优势互补,大力提升环境资源审判的专业性。
对于涉环境资源刑事案件,他们不是判罚了之,而是在严厉打击犯罪的基础上,坚持“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积极探索建立刑事制裁与生态补偿有机衔接的环境修复机制,以“补种复绿”“劳务代偿”等修复方式,使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得到及时修复。
2015年7月至2021年10月,磁县法院共对119名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被告人判处刑罚,实刑率达99.31%,形成了严厉打击环境犯罪的高压态势,彰显了该院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行为“零容忍”的决心。同时,促使两起刑事案件被告人通过“补种复绿”的方式进行环境修复。
组建工作室 拓展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的工作宽度
2021年12月21日下午,虽已是寒冬,磁县溢泉湖畔仍有不少游客,县法院副院长孙林海、法院“王子娟工作室”负责人王子娟及成员李晓松来到湖边做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宣传,提醒游客勿损坏草坪、捕猎候鸟违法……
“法官们有威望,说服力强,他们在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方面做出了许多富有成效的工作。”溢泉湖管委会综合执法中队中队长苗利涛深有感触地说。
“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行为,司法始终是最有力的武器。但保护生态环境资源,审判机关还应不断拓展延伸环境司法职能,让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成为社会公众的自觉行动。”磁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保雷深深认识到这一点。基于此,2021年11月,磁县法院“王子娟工作室”应运而生。
工作室系集生态法治教育、生态理念宣传、生态文化推广、生态司法协作、生态保护共建、生态环境治理、生态理念交流于一体的诉外综合性服务平台,自成立伊始,7名成员忙得不可开交。
他们密集开展了“水资源保护、森林资源保护、大气污染防治”三大专题宣传,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深入林区、景区、园区发放法治宣传单,进学校、园区开展法律讲座。
他们参与漳河流域的打击非法采砂巡查,与乡镇人员一起宣传森林防火,走访湿地群众,积极为滏阳河生态修复建言献策。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在他们不懈努力下,越来越多的磁县群众认识到环境资源保护的重要性,积极参与到环境保护的活动中来。
建立工作机制 破解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的制度难题
专业审判庭建立起来了,怎样在提升案件质效的同时创新体制机制,助力环保多元共治?怎样实现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的相互衔接、协同发力?(下转第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