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1月14日
第02版:综合新闻

以司法力量守护绿水青山

(上接第1版)一条漳河流经多地,怎样推进环漳河流域环境保护跨省交流协作?这是摆在磁县法院面前的一道道难题,也是他们一直在思考的课题。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查研究、分析探讨和实际磋商,一项项工作体制机制相继落地——

2021年11月15日,该院出台了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实施细则,在不断深化环境资源审判改革的基础上,打破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业务壁垒,有序推进环境资源类案件“三审合一”的审判机制,对与环境资源保护相关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实行专业化、集约化的归口办理。细则实施以来,共巡回宣判非法采矿案15起、公开审理涉土壤污染环境37起、采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涉土地许可纠纷6起,实现了环境资源类案件审理法律效果、生态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

2021年11月18日,由法院推动,由县委政法委牵头,与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等十个部门,就生态环境资源案件线索移送、纠纷多元化解、重大疑难案件司法机关提前介入等达成协作意见,构建起了相互衔接、协调能动的一体化工作机制,着力解决了域内生态环境资源案件发现难、监管难、打击难等问题,形成了保护环境资源和打击环保违法犯罪活动的强大合力。

2021年11月24日,磁县法院主导,与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就漳河流域及岳城水库环境资源类案件的审执司法协助、资源信息共享、裁判标准统一、执法司法联动建立协作机制,推动跨省、市、区的环境资源协作保护,最大限度地发挥保护漳河流域生态环境资源的司法动能。协作机制建立以来,两地法院多次联合巡河,并就打击漳河流域非法采砂采石有关情况进行了深入磋商,达成了一致意见。

设置保护基地 凝聚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的社会合力

保护一方山水,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法院即使完全、充分发挥自身的作用,也远远不够。“我们要联合社会力量,凝心聚力,合力做好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这篇大文章。”法院党组一班人深谋远虑。

2021年11月12日,磁县法院一并推出了四份实施方案,通过与相关部门协调,建立了以水资源保护为主题的溢泉湖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基地、以太行山复绿为主题的天保寨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基地、以大气污染防治为主题的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基地、以森林资源保护为主题的漳河园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基地。

保护基地集普法、警示、修复、协同执法四大功能于一体,均设置了独立的办公场所,明确了联络法官和联络员。法院干警以基地为依托,接受人民群众的相关咨询以及对污染、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举报;深入到园区、景区开展法律讲座,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有关问题;积极参与涉环境资源纠纷诉前化解,为绿色发展提供多元、智能、高效的司法服务,以法治的力量守护绿水青山。

2021年12月22日上午9时许,拥有2.6万亩林地的漳河林场一片寂静,偶尔听到寒风吹过树林发出的呼啸。漳河园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基地的法院干警和林场的护林员穿行在树林间进行联合巡查。

“有法官相伴,我们做好护林工作的底气更足了,遇到的一些问题也更容易解决了。”护林员任红亮说。

4个基地设立以来,法院干警共到园区、景区开展法律讲座10次,接受群众法律咨询数十人次,参与基地的法治宣传、联合执法18次,诉前化解纠纷15起,为保护生态环境资源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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