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飞:
本院受理原告王贺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磁县人民法院光禄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磁县人民法院
毕雅卓: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石门支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2021)冀0105民初4662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邯郸市邯山区新金悦大酒店:
本院已受理原告刘刚、杨松宵与被告邢建国、邯郸市邯山区新金悦大酒店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冀0402民初28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放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
薛雷:
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信用卡中心石家庄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105民初825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王秀军:
本院受理原告聂炜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105民初829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李朝阳:
本院受理原告高晓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105民初836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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