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孙立娟 吴桐
为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1月10日,遵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3名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满的未成年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3名涉罪未成年人因逞强耍横,持械殴打他人致轻微伤,公安机关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将3人移送审查起诉。检察官在审查过程中发现,3人犯罪时均为未成年人,系初犯、偶犯,案发后认罪态度较好,且真诚悔罪,其中一名涉罪未成年人系在校高中三年级学生,另外二人正在学习技术维修,为了不中断学业、影响就业,检察院决定对3名涉罪未成年人作附条件不起诉,并设定考察期为6个月。考察期内,未检检察官要求3人定期进行思想汇报,与其交流谈心,时刻关心他们的成长和思想转变情况,带领3名涉罪未成年人及家长参加了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召开的全市附条件不起诉集中帮教警示大会,接受法治教育和亲职教育,帮助他们分析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指出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犯罪行为给其自身及父母带来的伤害,告诫其在今后生活中应当遵纪守法,感恩父母,鼓励其重新开启人生之路。
经过6个月考察期的教育矫治,3名涉罪未成年人能够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积极改正,在家孝顺父母,积极参加社区活动。其中,一人顺利升入大学,圆了自己的大学梦,另外两人成功找到工作,能够自食其力。3名涉罪未成年人在考察期内均表现良好,该院最终对他们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据介绍,本次不起诉集中宣告仪式是遵化市人民检察院全面落实“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原则的生动体现。遵化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做好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的帮教工作,切实做到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和挽救,用检察力量为迷途少年指引正确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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