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胡丽娟 苏元)2021年12月31日,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法院首次采用邮寄的方式,对司法拍卖标的物进行了交付。
买受人汪先生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得了清苑法院拍品,因其是浙江宁波人,受疫情影响,无法到法院领取拍品,故请求法院邮寄交付。由于标的物为玉质工艺品和家具,且分别存放于法院及唐县,执行干警与汪先生多次电话沟通,以确保拍品在邮寄过程中保持完整。办理相关手续后,执行干警在交付快递时全程与汪先生视频通话,并用执法记录仪全程录像。“全程看着快递装箱,我心里踏实多了。”汪先生收到拍品后对法院干警表示感谢。
面对疫情防控期间买受人的特殊需求,通过快递方式将法拍物交付至买受人手中,在清苑法院尚属首例。此举是该院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的充分彰显,体现了该院努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坚定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