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1月18日
第03版:法案

工作失误转错账 法官网上化纷争

就这样认栽了? 新华社发 徐骏 作

河北法制报讯 (李月恒)“现在科技真是发达了,法院一趟没去就把钱要回来了,真是太感谢望都法院的法官了!”1月14日,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通过邮寄材料、网上调解、网上送达等诉讼服务,高效便捷地得到化解,当事人对望都县人民法院法官表示由衷感谢。

日前,远在上海的某物流公司员工陈某因业务需要,在转出一笔交易款时错误操作,将应转给王某帅的2万余元货款,误转入之前有过交易往来的常某账户中。陈某多次联系常某,但双方始终未就款项返还达成一致意见。无奈,陈某将常某诉至望都县人民法院。

因疫情原因以及来往路途遥远,陈某遂电话咨询望都法院诉服中心工作人员,将起诉书副本等相关材料邮寄至望都法院申请立案。收案后,办案人员第一时间与原、被告取得联系,详细了解双方的关系、职业、款项转入过程等,得知被告常某长期在北京跑运输,很少回望都老家。随后,办案人员通过多方打听,终于找到常某家人并与常某取得联系。

工作人员根据案件事实对常某释法明理,常某对收到转账的事实予以承认,并同意返还款项。主办法官考虑陈某远在上海,来往不便,且双方对案件事实无异议,当即决定采用网上开庭方式组织双方调解。双方就返还款项事宜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后予以确认。经当事人同意,办案人员对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进行了电子送达。2分钟后,当事人签收民事调解书的短信提示音响起,一起不当得利纠纷圆满解决。陈某对法院高效、便捷的办案模式连声称赞。

法官提醒:根据法律规定,出现错误转账的情况时,收款人获得的金钱利益属于不当得利,遭受财产损失的汇款人有权请求其返回。再次提醒广大群众,生活工作中转账时应仔细核对收款人信息,避免错汇;收款人对于所收款项也应当明确其来源,若是他人的错误汇款需及时联系并予以返还,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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