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1月18日
第04版:民生

54元的诉讼费

□ 通讯员 刘黎明

河北法制报记者 陈兆扬

“魏庭长,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我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了。你们看到我身体有疾,就主动帮我跑里跑外去立案;考虑我的家庭条件困难,就为我减免了诉讼费,还开车把我送到家里。虽然诉讼费不多,只有54元钱,但这里面却饱含了你们善待咱老百姓的情分啊!” 1月7日,身患残疾的张某拉着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魏岩的手激动地说道。

原来,当天上午,身患残疾的张某步履蹒跚地来到孟村法院立案庭,要求起诉拖欠其工资的李某。立案庭庭长魏岩见了,赶忙起身将张某搀扶到座椅上。张某告诉魏岩,从去年7月份起,他在李某处打工,从事喂鸡工作,每月工资2500元。但李某在支付了他5000元工资后,便不再继续支付。截至今年1月份,李某累计拖欠他工资1.23万元。其间,他多次找李某追要工资,但李某始终推托不予支付,现在他急需用钱治病,无奈之下只得来到法院起诉。张某说,为了尽早赶到法院并省去几元钱的公交车费,他凌晨2时就从家里出来,步行10余公里才到了法院。

得悉详情后,魏岩一边安抚张某不要着急,一边快速指导张某写好起诉状,并告知张某,县法院在各个乡镇都设立了诉讼服务站,可以就近办理立案手续。但张某表示,由于自己身体残疾、家庭条件十分困难,无法负担诉讼费用。张某焦急地询问魏岩,是否有其他方法可以解决?

针对此情况,魏岩为张某讲解了人民法院减缓免诉讼费的制度,然后,立即对照诉讼费减缓免的实施办法,让张某提交了一份减缓免诉讼费申请书,并一次性告知张某需要补充的材料。鉴于张某的身体状况,为保障张某能够尽早立上案,魏岩又马上派出立案庭人员,帮助张某到其所在村委会开具了家庭困难的相关证明。

待张某相关手续、材料齐全后,魏岩迅速填写好减缓免诉讼费申请表,提请分管立案庭的院领导审批。分管院领导在听完魏岩的详细情况汇报后,经仔细审查,同意了张某的申请,为其免交了诉讼费用。

随后,在立案庭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张某仅仅用了不到半个小时的时间就把案子立完。此时,已经临近中午,魏岩又自掏腰包为张某买来了热乎乎的饭菜。待张某吃过饭后,魏岩又驾驶自己的私家车,将张某送回了十余公里外的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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