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三辆车的驾驶人及所有人接受违法处理的通知公告
2021年10月13日被行唐县交警大队查获的大型汽车冀AM6969,2021年10月14日被行唐县交警大队查获的大型汽车冀A96275,2021年11月12日被行唐县交警大队查获的大型汽车冀A293Z9。以上车辆将进行处理,车主及驾驶人自公告起,限三个月到行唐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违法处理室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对扣留车辆依法处理。
行唐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1月18日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8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