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法制报记者 陈兆扬
通讯员 田冀 王艳静
2021年12月27日,被执行人刘某在父亲的陪同下,来到任丘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偿还了拖欠申请人庞某的借款及利息。在此之前,被执行人刘某可是个总以各种理由推托、长时间不予还债的主儿,这次却为何来还了款?
刘某与庞某二人原是一对多年的好朋友。2019年4月,刘某以垫付工程款、自己手中资金缺乏为由向庞某借款10万元。刘某当时承诺,当年8月底前一次性还清借款,如到期未还,自愿按照月利率1%向庞某支付利息。但到还款日期后,刘某却爽约,其后仅于2020年4月初偿还给庞某4.5万元。剩余的款项庞某多次催要,刘某却一直不予给付。庞某无奈,只得将刘某起诉至任丘市法院。
任丘市法院受理后,经审理,于2020年11月1日作出判决,依法判令刘某偿还庞某借款本金及利息60181元,且判决之后利息按刘某起诉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计算,至本金还清之日止。
然而,判决生效后,刘某却依然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鉴于此,庞某于2021年7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任丘市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接手案件后,立即通过线上线下查询刘某名下的银行存款、车辆、房产、住房公积金、收益类保险等信息,均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通过周边调查,执行法官了解到,刘某无固定工作,常年以经商为生,这几年受经济大环境影响,生意也不景气,但其家庭条件却很优越。随之,执行法官与刘某电话联系,而刘某不是说在外地追要欠款,就是说过几天款一到账就还钱,总是以各种理由进行推托。
鉴于刘某的行为,任丘市法院于去年10月20日,依法将刘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刘某采取失信曝光措施。一般法院对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大多采取网络及在法院电子显示屏等形式,但考虑到刘某家住农村,曝光后一些群众或许看不到曝光内容,执行法官除利用网络及法院电子显示屏等对刘某进行电子公告曝光外,还特意制作了纸质失信曝光公告,深入到刘某所在村中,将公告张贴在其村委会公告栏。
纸质版曝光公告被张贴在村委会后,立即吸引了众多村民前来观看,一时间,村民们议论纷纷,指指点点。特别是刘某的对象及家人知道后,对刘家也极为反感,两家人为此还差点伤了和气,让刘某险些丢了“爱情”。
刘某的父亲和刘某终于都坐不住了,他们都感到这件事让他们一家人很丢面子。他们想,为了这点事就毁了刘家的声誉真是太得不偿失了。
在任丘市法院执行局,刘某与庞某当着执行法官的面进行了协商,庞某最终同意只收取本息60181元,表示放弃剩余利息。案件至此得以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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