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薛刚)近日,邢台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调解速裁团队通过电子送达方式成功送达两份民事调解书。这是民事诉讼法修订后,该院首次通过电子方式送达裁判文书,整个过程不到5分钟。
1月4日,原告沈某与被告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繁简分流至张樱调解速裁团队,经诉前调解,案件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远在几千公里之外的四川省遂宁市,被告认可原告所述事实及借款数额,但表示不便来邢台参加诉讼。考虑到被告诉讼成本及疫情影响,团队决定通过冀时调平台进行视频调解。经过几轮做工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在线签署了调解笔录。当天,团队人员便出具调解书,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通过电子送达的方式成功送达民事调解书。被告表示:“这样既节省了诉讼成本,又减轻了我的诉讼负担。这也是我第一次收到通过电子方式送达的调解书,点开手机就可以接收,实在是太方便了!”
1月6日,邢台开发区法院成功调解了原告张某与被告陆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调解结束后,原告称,自己是请假出来的,晚些时候再来领取调解书。后经法院工作人员释明,原告同意通过电子方式接收调解书。办案人员制作出调解书后,通过网际传输平台将PDF版调解书从内网传输至外网,再通过短信将调解书发送给原告,并告知原告,如需纸质版文书,可在方便的时候来法院领取。
近年来,邢台开发区法院不断推进智慧法院建设,积极推进互联网在线办案,在民事诉讼法新修订后大胆尝试电子送达裁判文书,努力做到“线下纠纷线上解决,线上送达” “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拍腿”,着力提高诉讼效率,不断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便利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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